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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中外学者的著述,应当承认,全球范围的行政法趋同作为一种事实层面’的现象的呈现已经毋庸置疑。但是必须注意到,行政法的全球趋同化不能脱离中国行政法制的本土资源。遗憾的是,自清末修律以来,中国的立法者便试图仿照西方法律全面改造中国法律,中国法学也深受邓正来先生所谓西方的“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律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致使学者们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并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庆幸的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中国问题”进行自主性思考,以主体性的思考来结束受“西方现代化范式”支配的旧时代。如今,法理学界和法史学界已广泛地展开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反思,但是在行政法学界,方才刚刚兴起。本文选择从行政法文化的角度解读《明会典》,通过界定《明会典》中的行政法文化的概念、内涵,梳理《明会典》的行政法条文内容,来探究《明会典》中蕴含的行政法精神暗合现代行政法精神之处,意图挖掘利用《明会典》中的优秀成分。从本文的总体结构上来看,本文共分为两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在引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原因、研究目的以及我国的研究现状,进一步又阐释了本文拟采取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在正文部分,分四个章节展开对《明会典》中的行政法文化的研究。第一章,揭示了行政法全球趋同化这一现象的必然性以及因此而生的,反观行政法治本土资源的必要性。继而,笔者论述了只有从法文化角度对《明会典》进行研究才不至于使之降低其应有的历史地位。第二章,厘清了行政法文化概念的内涵,从而推论出《明会典》中的行政法文化的内在规定性,即:其反映了行政法的历史、体现了行政法的本土资源、概括了行政法的精髓和思想。第三章,阐述了《明会典》中的行政法文化与现代行政法文化在控权精神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暗合。第四章,分析了《明会典》中的行政法文化对现代行政法的启示,认为《明会典》在法典编纂体例、行政法概念的承继和行政法功能的定位三方面均对现代行政法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