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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无救济即无权利”是法学界的一项经典命题。该命题的关键词在于“救济”,它强调的是如果没有对权利的救济,那么关于权利的宣告就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权利救济问题是权利研究领域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由于历史上权利研究的薄弱,当前的权利研究从总体上看主要是一种证成式的研究,即论证权利确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而对权利救济等权利运作中的实际问题研究较少,因而难以为法律实践中权利救济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本文的研究将把权利研究从权利的证成研究推向权利的运作研究。
本文论述了权利救济的概念与特征、从法理角度阐释了权利为什么需要救济以及如何在权利救济一般原则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我国权利救济的实践途径。通过本文的阐述,试图使各种权利救济方式彼此达到协调与整合,构建以司法权为核心的多元化的现代权利救济制度。我们应在基本理念的确立下,从制度上丰富和完善权利救济的途径,以保证权利的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