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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妮·莫里森是美国当代著名黑人女作家。她的作品始终以表现和探索黑人的历史、命运和精神世界为主题,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在一起,对美国文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莫里森迄今共创作了八部长篇小说,其中1987年发表的《宠儿》一出版即成为畅销书,并于次年获普利策小说奖。莫里森的作品一直以来都是国外学者的研究热点之一。由于莫里森本人的特殊身份--既是黑人又是女性--及其作品一贯表现的主题和风格,学者们多从种族主义和女性主义的角度来研究她的作品。同时,在女性主义批评和哥特体裁双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现代哥特变体--女性哥特--的研究在国外文学评论界已相对成熟、系统,且成果丰硕。但在我国对这一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已经有学者注意到莫里森作品中存在的哥特因素,甚至将其归于一名女性哥特作家,但尚未发现运用女性哥特理论对莫里森的作品所作的研究。鉴于上述现状,本文将综述女性哥特理论并梳理其历史发展过程,并在此视野下,以作品存在的哥特因素及人物为突破口,重新审视《宠儿》。本文将分析作品中的哥特因素和人物之间的关系、对人物产生的影响,从而着重探讨女性哥特女主人公在自己的“哥特体验”过程中如何逐渐觉醒、成熟,并实现女性自我身份的寻求。同时探讨黑人女性在父权制下究竟要通过何种方式才能走上“自我身份”的实现之路、实现自我身份的建构。运用女性哥特理论分析《宠儿》,将女性主义批评和哥特批评结合起来,可以从新的角度阐释作品的主题,并拓展研究视野。
本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作者生平及其创作思想和创作风格,同时综述《宠儿》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介绍理论。包括文学哥特体的简要介绍、女性哥特理论的研究综述及其特征。第三部分是本文的主体,将运用女性哥特理论及女性主义批评方法分析《宠儿》。以典型哥特空间意象--蓝石路124号--为起点,探究哥特因素的效用并着重分析女性哥特女主人公塞斯及哥特鬼魂形象宠儿。本部分将着重探讨作品中具有典型女性哥特特征的三个因素:1)密闭的空间意象(蓝石路124号);2)女性哥特女主人公(塞斯)的双重性;3)哥特鬼魂形象(宠儿)。首先,女性哥特作品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密闭空间意象的运用。在此类作品中,这一意象是女性心理的一面镜子,反映了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由于性别身份危机而造成的焦虑、恐惧等情绪。在《宠儿》中,蓝石路124号是一个微缩的母权社会。它既是女主人公逃避男权权势压力的避难所,反映了女人和男人的对立关系,同时又是女主人公在面对种种诡异的哥特事件及男权社会压力时的心理反应。其次,女性哥特女主人公--塞斯--具有“双重性”性格特征,即“雌雄同体性”。在女性哥特作品中,女主人公一般分为“雌雄同体型”和“自我分裂型”。前者往往是自我身份寻求的成功者,而后者却始终不能正确认识自我,从而最终走向毁灭。通过文本分析,我们发现塞斯是一位“雌雄同体型”的女性:她一方面履行着男权社会所赋予女性的身为母亲、妻子的义务,另一方面却在内心有着强烈的“颠覆”欲望。她的这一特性可以从她在“甜蜜之家”做女奴时的举动、她的杀婴行为以及她与保罗·迪的关系中体现出来,并是其最终彻底觉醒并成功实现自我身份寻求的决定因素。再次,鬼魂形象--宠儿--的塑造也体现了女性哥特的特征,即鬼魂不再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而是值得人们的理解并同情。同时,鬼魂也不再是超自然的神秘之物,而是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存在。宠儿的身份在作品中一直很明确,甚至是作品的叙述中心。作品中的主要人物--塞斯、丹芙和保罗·迪--的命运均与宠儿息息相关。他们与宠儿的接触对他们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的结论部分将提出:在女性哥特小说中,女性的哥特经历在父权制社会中成为女性自我成长的重要催化剂;对于黑人女性来说,要想克服种族主义和父权制的双重压迫并实现自我身份的建构,必须坦然面对本民族的历史及自己的过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解放。此外,黑人女性还必须学会联合本族人民,并借助同族女性同胞间的凝聚力。与此同时,黑人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和谐、互助关系对黑人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