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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需求的不断提升,学校维持原有的以规模扩大和条件改善为主要特征的外延式发展难以满足这一需要,而必须走以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特征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作为“定标导航”作用的学校评价,也必须作出相应变革,改变过去注重办学条件与规模以规范约束办学行为的外延式评价,代之以倡导学校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以促进学校持续改进的内涵式评价,即内涵式发展评价。
鉴于此,本研究在对相关文献作较为全面述评的背景下,以教育均衡发展理论、现代学校制度思想及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为思想支点,以发展性、人本性、促进改革与创新、倡导民主与合作、以服务为导向、兼顾效率与公平为价值取向,借鉴美国卓越绩效准则、成功学校标准及英国学校督导方案成功经验,以CIPP为评价模式,在三所学校个案研究的现实基础上,构建出学校内涵式发展评价准则。
本研究选择小学、初中及高中三所具有不同发展轨迹与发展状况的学校开展个案研究,通过与校长、教师的访谈,学生和家长的问卷,学校各类资料档案的查询,以及对学校人事的观察等,并经比较、互证和互补,探讨出影响或反映学校内涵式发展的诸多因素。对这些因素从指导思想及价值取向上作进一步筛选,并经国外成功经验的佐证,最后确定为评价指标并使其系统化。
本研究构建出的学校内涵式发展评价准则从学校内涵式发展的条件、动力及结果三个领域入手,依次分解出9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41个三级指标及若干个观测点,并依其重要性配以相应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