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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犯罪带来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和破坏作用,它直接危害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正常秩序。在司法的滞后和全社会的信息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计算机犯罪被侦查取证并能提起诉讼的非常少。原因就在于,因为取证棘手,很多案件由于证据缺乏而放弃起诉。如果采用电脑辨析学方法,组织各方面人力进行调查取证,搜寻确认罪犯和犯罪事实并进行起诉,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这类犯罪。在目前的网络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实施并推广计算机取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计算机取证(Computer Forensics)主要是围绕电子证据来展开工作的,其目的就是将储存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中反映犯罪者犯罪的信息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提供给法庭。与传统证据一样,计算机证据必须是:可信的、准确的、完整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即可为法庭所接受的。计算机证据还具有与传统证据有别的其它特点,它的精密性和脆弱性都直接影响着它的证明力。计算机取证就需要从法律和技术两个角度来看待计算机犯罪侦查方面的一些问题:充分运用和发展现有的数据获取技术和数据分析技术,发掘与计算机犯罪相关的证据,确保证据与犯罪事实的相关性;加快法律建设,确立计算机证据的法律地位;依照法定程序获取证据,确保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建立一个从管理和技术上都可靠的保管链,加强对计算机证据的科学严密的审查判断,保证计算机证据的真实可靠性。这样,计算机证据就一定能大大提高它的证明力,有效打击计算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