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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作为一种新型的销售方式,能够为参加团购的消费者提供一定限制条件下(比如团购最低人数、消费时间的限制)的低价商品或服务。对于厂商来说,团购定价相当于是厂商和消费者签订一个合同,并在其中约定消费者的最小需求量,以及厂商对参加团购的消费者承诺的购买价格。对于消费者来说,为何参加团购始终是一个问题,因为参加团购对于消费者来说不仅仅是推迟消费,对一部分消费者而言,还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因此厂商在施行团购时实质上考虑的是一个最优合约设计的问题,如何设计团购价格与最小购买规模,使其既能激励消费者加入团购,又能使得厂商在价格竞争中胜出,最终使团购合约可执行。这就是本文所力图回答的问题。 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团购的含义并对团购的发展现状进行的描述。第二部分着重对团购领域的经典文献进行了梳理分析。第三部分通过回顾非线性定价,数量折扣,合约激励方面的现有经济理论对团购这一行为进行了经济学意义下的阐述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扩展和深化,也就是本文的第四部分,模型构建。最后第五部分给出文章结论。 本文的模型通过一个双寡头价格竞争模型去刻画同质的厂商在面对异质性的消费者时,如何设计最优团购合约,如何选择包括团购价格之内的价格策略,从而找到博弈的纳什均衡。在模型中,用定理1,2去刻画厂商的价格策略以及竞争性的均衡结果。最终,发现,对于厂商来说,尽管团购合约都是可以被最优设计且被消费者参与执行的,但最终的市场均衡却并不一定能够实现。当异质性消费者信息差异过大时,团购并不能成为均衡,还发现如果异质性消费者的信息差异很小时,团购均衡的出现也并非必然,只有当消费者对该产品基本属性的主观评价相对于该产品的信息评价在一个“恰当”的范围内时,团购均衡才会发生,但此时一定伴随着低价均衡与高价均衡,如何选择则只能由消费习惯,厂商风格等外部因素先验决定。当然如果消费者对该产品基本属性的主观评价相对过高或相对过低时,团购均衡还是不会出现,这能够解释市场上的团购产品总是集中在那些基本属性和信息效应共存,且两者比重不会差异巨大的商品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