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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关系到每个食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不断增长,然而,2005年以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苏丹红事件到牛奶事件、甲醛啤酒、孔雀石绿、致癌薯条,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安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根本原因公共管理的缺失和食品信息的不对称,往往食品生产者掌握的信息远比消费者要多,消费者是信息获得的弱势群体,这需要足够令消费者信任的第三方介入市场,改变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多部门监管,从食品整体产业链出发成立一个涉及政府各部门的统一的监管机构,以有效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各个国家都对本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并因地制宜地实施了监管措施。本文从我国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入手,利用动态契约论、成本分析、非正式组织等理论系统地比较分析了我国和食品安全监管发达国家之间的监管模式的特点、经验和教训及改革趋势,探讨了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种种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并在分析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上,提出了构建新的有效监管模式的构想,即从政府主导监管到社会性监管,引入第三部门的监管,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吸引全社会的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