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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用免疫组化法检测不同分化程度的胃癌组织及其远端正常组织中GHR的表达情况,为临床应用rhGH提供一定的实验依据。方法 实验选取胃癌石蜡标本57例,男42例,女15例,年龄34岁—74岁,平均年龄57.6岁。其中高分化腺癌15例,中分化腺癌15例,低分化腺癌15例,印戒细胞癌12例。所有病例均选取癌组织石蜡标本和正常组织石蜡标本,采用免疫组化S-P法检测,按标准实验流程操作。实验结果以细胞膜、细胞质和细胞核中出现棕黄色染色颗粒为阳性。切片无染色为阴性(-);阳性细胞在25%~50%或染色较弱者为弱阳性(+),51%~75%或染色中等程度为中度阳性(++);>75%及细胞染色强为强阳性(+++)。在实验操作时,每一组均以一张相同组织切片备份,以PBS代替一抗,其余实验流程完全相同进行实验,将其作为空白对照。结果 GHR在正常组织中阳性表达率为70.18%,在肿瘤组织中为80.70%。虽肿瘤组织GHR阳性表达率高于正常组织GHR阳性表达率,但两者相比较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285)。GHR在各分化程度的胃癌细胞中表达以弱阳性(+)和中度阳性(++)为主。不同分化程度的胃癌组织GHR表达无统计学意义(P=0.270)。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之间的差异也没有显著差异(P>0.05)。结论 胃癌组织中GHR的表达水平与正常组织基本一致,认为合理应用rhGH并与化疗联合应用是安全可行的,可有效改善胃癌患者术后的营养不良和负氮平衡,提高化疗疗效和患者的耐受性,减轻化疗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