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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管理领域,我国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由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行政执法。然而,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当下,综合行政执法受到来自理论和实践的拷问。这些质疑和拷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管部门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再加上城管部门执法过程中频频遭遇暴力抗法问题,以及舆论一边倒向作为弱势群体的流动摊贩,凡此种种,构成了现阶段我国城管部门执法困境。城管警察化或许能一定程度上增强城管部门执法的权威性,以及减少暴力抗法的发生,但没有看到隐藏在暴力抗法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即流动摊贩的基本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本文试图从造成城管执法困境的内外因两方面着手,提出保障流动摊贩人权是根本,增强城管部门执法公信力是关键。希望通过这两个指导性措施的实施,能够帮助城管走出执法困境,缓解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本文认为,要让流动摊贩服法,不是通过执法层面的镇压强迫,而是制定“良法”,一部融入了流动摊贩利益诉求的良法。此外,笔者也不建议就综合行政执法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而是认为可以从理论实践趋于成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入手,对其在中央层面统一立法,在加强城管部门权威性、公信力的基础上规范其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