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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指出,要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必须着力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追求的目标.本文对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深入思索.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国有企业自身的改革和宏观体制改革以及全面对外开放的大趋势对企业制度创新要求的分析,得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选择的结论.第二部分,阐释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提出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第三部分,分析了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展状况,肯定了取得的初步成效,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强调指出投资主体单一化、集中化和非人格化是造成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第四部分,阐明了国有企业进一步迈向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操作思路,提出了建议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