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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更多的是在网络环境中传播,因为网络自身所具有的便捷性使得信息传播数量增加、内容多样且范围扩大化。在网络环境中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很多信息也出现了不能及时更新或是与原本的信息产生偏离,甚至是变成错误的信息,一些网上传播的信息即使经过信息主体的删除,依旧能在网络平台上搜查到。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出现,使得更多的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权遭受侵害,于是涉及个人信息纠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么在涉及个人信息权纠纷的案件中,信息主体可以主张何种权利,搜索引擎服务商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以及对于信息主体所主张的权利应采取何种方式进行保护,这需要法律规定对此进行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任甲玉诉百度公司案中,任甲玉提出了一项在我国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即被遗忘权。该起案件引发了学界对于信息主体是否享有对信息进行删除的权利进行探讨,以及信息主体如何在网络环境下运用法律对个人信息权进行保护的问题。通过对本案的法律分析,本文将讨论在类似任甲玉案件的个人信息纠纷中,搜索引擎服务商扮演何种角色以及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也将讨论在当前网络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对于个人信息该如何保护,以及从哪些方面构建和完善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通过对任甲玉案的法律分析,探讨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是本文的主要内容。本文运用个案研究法以及文献研究分析方法对任甲玉诉百度案进行分析,从而探讨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首先对任甲玉诉百度公司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通过案情描述、双方当事人观点、法院的判决来总结梳理出争议焦点,并进行法律分析。其次通过分析搜索引擎服务商的义务以及法律责任、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来探讨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问题。最后对完善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提出相关建议,分别从完善搜索引擎服务商的责任、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完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司法制度三方面进行讨论,以求在网络环境下对个人信息权利进行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