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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媒体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获取信息的渠道,新媒体电影在这一平台上也得到了极大发展,从最初新媒体用户的个性化的娱乐方式,到现在越来越专业的制作,新媒体电影步入了商业化发展的轨道,其营销传播价值被逐步挖掘,一方面新媒体电影自身作为媒介产品需要被营销,另一方面,以新媒体电影营销其他产品也逐步成为一种潮流。可是,虽然新媒体电影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和追捧,国内学界对于新媒体电影的研究却显得不足。
究竟什么是新媒体电影,没有票房,新媒体电影的商业价值如何体现?它是怎样被企业运用,传递产品信息,树立品牌形象?本文在对新媒体电影发展过程进行简单梳理的基础上,试对新媒体电影的概念给出自己的认识,并以系列新媒体电影《四夜奇谭》为例,从营销传播学的视角,对当下的新媒体电影营销传播方式进行分析和总结,认为当前国内新媒体电影市场主要是“电影+广告品牌”的模式,而《四夜奇谭》的“4+1”模式为这种模式扩展了新的思路,将新媒体电影、荧幕电影以及品牌营销相整合,可为以后新媒体电影更好的商业化发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