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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作证提供证人证言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我国当前司法实务中,刑事证人出庭已经成为严重困扰我国刑事审判的重要问题。本文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分析了我国当前证人作证的现状,出庭作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通过对域外国家证人作证制度的简要考察,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制度的对策,通过证人作证的多元化方式,进而改善目前证人作证的窘境,实现刑事诉讼法中证人作证的目的。 第一部分是目前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主要是证人作证心理负担大、证人作证成本高等。分析了我国目前刑事诉讼制度中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以及开展多元化作证方式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介绍了隐蔽作证方式,分析了隐蔽作证方式的可行性,隐蔽作证的特征,结合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证人作证情况和域外隐蔽作证方式,提出我国适用隐蔽作证方式的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介绍了远程作证方式,利用计算机和现代网络技术建立支持远程审判的数字化法庭。分析了远程作证方式的具体实施和技术架构。 第四部分是关于书面证言作证方式,结合我国目前实务界大范围使用书面证言作证的情况,分析了使用书面证言的相对合理性,结合域外不同法系国家对适用书面证言的规则,进一步严格规范我国书面证言作证方式、压缩书面证言的使用空间。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概括,得出证人出庭作证的多元化方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多种作证方式灵活运用有利于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