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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作为公权力行使的重要职能之一,此项权力的有效行使对服务民生、助推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互联网时代,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更好地方便群众,公安机关利用互联网平台技术对非涉密行政事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创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这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政府推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的推动这一改革的实施,响应国家的号召,吉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体系制度的改革,用“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大大方便了群众审批。公安领域户政管理总队、经济文化保卫总队、出入境管理局、治安管理总队、法制总队等十八个职能部门,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吉林省“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被评为2016年度“互联网+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省公安厅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互联网+”社会服务最佳创新政务机构。中央改革办向全国推介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践经验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多家省市公安机关来吉林省考察平台建设经验。论文将“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有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了梳理,对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制度”的基本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同时,将“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所面临的难题做了深层次的分析,并且就这些问题而相应的提出了解决对策与建议,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优化,提供了有效的思路。论文提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要限定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范围、规范审批程序、加强事后监督与落实主体责任。希望通过对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研究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工作提供些许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