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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作为国家新一轮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既是国家支持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也是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模式。而新一轮的综合配套改革是在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的大背景下开展的,在“先行先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法治困境,如何协调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如何建构“先行先试”政策的法治化模式都是我们要解决的重要难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主要运用理论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先行先试”的性质、概念和基本特征、“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的内涵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价值、“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模式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释和研究,并提出了建构“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模式应实现的理想目标和运用的价值观、应建设的两种运行机制和应建构的两种基本模式,最后对建构“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模式的具体实现途径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风险预测。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先行先试”的法理解析,以“先行先试”的由来及理论界对“先行先试”的性质有着不同的说法为出发点,界定了“先行先试”的性质,分析了“先行先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先行先试”是国家赋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特殊政策和基本模式。第二部分是“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的理论基础与实践价值,论述了“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的内涵,中国的渐进式改革路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的基本法律保障三项要求决定了“先行先试”政策势必走法治化道路,分析了“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的哲学基础、社会学基础和法学基础,并对其实践价值进行了详细解读。第三部分是“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模式的实证分析,以法的运行环节为主线,分析了“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模式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究这些问题背后的历史、经济、法律和社会原因。第四部分是“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模式的建构,描绘了我们建构“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模式的理想目标,论述了这种模式所体现的法理价值,介绍了建构这种模式的运行机制——多元化的社会认同机制和合宪性解释机制,以及具体实现途径——以法律为主导的一体化建构模式和以政策为主导的一体化建构模式,最后对“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模式的建构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风险预测。总而言之,本文通过对“先行先试”和“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的理论解读,力图分析目前综改背景下“先行先试”政策法治化模式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建构这种模式提供一些建议,对我国新时期的改革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