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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员是商事仲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商事仲裁的质量高低。尤其在如今商事仲裁的作用日益重要的背景下,规范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提高商事仲裁质量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然而,目前关于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规范,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也各不相同,使得商事仲裁员的法律责任不确定,令许多商届人士在诉诸仲裁时心存顾虑。我国商事仲裁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事仲裁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仲裁、使用仲裁,尤其在国际经济、金融等领域,商事仲裁的作用日益突出。同时,我国也将其作为社会管理手段的创新,大力发展。但我国商事仲裁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尤其是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的立法存在较多瑕疵与缺陷,阻碍了商事仲裁的进一步发展。作为1858年《纽约公约》的成员国,我国在商事仲裁员责任立法、责任豁免和内部行业管理方面应当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相符合,才能更好地满足商事仲裁的发展要求。本文参考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借鉴了一些前沿的学术观点,首先探讨了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立法现状,分析了其中不足与现实困境,随后,通过比较研究来分析商事仲裁员的法律地位,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考量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的价值取向,提出了对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问题的见解。最后,本文结合我国商事仲裁实践,从我国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的立法现状出发,对我国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的构建提出建议。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通过国外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的立法比较,分析目前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的模糊及立法规范的现实困难。第二章,分析了商事仲裁员的法律地位,重点比较了商事仲裁员与当事人法律关系现有理论的合理性、商事仲裁员与法官法律地位的异同等。第三章,从我国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的立法现状出发,查找目前立法中存在的不足,分析了产生这些不足的原因,为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体系的完善提出明确目标和方向。第四章阐述作者在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问题上的立场,从完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业责任等角度对我国商事仲裁员法律责任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