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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人们敞开着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问题。在贫富差距的鸿沟正逐渐“固化”、成为一种社会常态的现实背景中,深入考察“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必要的。在对这个问题的已有的讨论中,存在一些需要澄清的理论问题。 “公平与效率”关系包括:一,结果均等意义上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二,包括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在内的“过程平等”意义上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后者实际上是“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在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讨论中,研究的是一个在再分配中(政府)有没有必要、且如何达到(结果意义上的)平等的问题,是第一种意义上的“公平与效率”关系,各种观点的共同点是都肯定“自由竞争造成不公平”这种市场经济的自然秩序,推崇自由市场、公平竞争,分歧不过是为了平等而“值得”付出多大的效率代价。而在中国,基于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传统文化和现实国情,研究“公平与效率”关系不能限于再分配领域,更必须关注如何获得公平的“初次分配”过程,即第二种意义上的“公平与效率”关系。 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严重分配不公,并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恰恰是不公正、无秩序造成的。先富起来的相当一部分人的富裕只是财富非法转移的结果,与创造、与真正的效率毫无关系,这就提出了一个值得深切关注的问题: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体制构架的市场本身应当是公正的:公正,关涉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活动条件。我们的市场经济的一个问题在于体制不完善,还远没有实现公正的竞争。而无视客观存在着的大量不公正而奢谈效率和(结果)公平,只能是“缘木求鱼”。 因此,关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重要的是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正竞争的问题,而不能仅仅关注如何对竞争结果加以调整。 社会主义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因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追求效率,但对高效率的追求不应当影响我们把公平奉为理想,追求效率、强调发展只是实现这个理想的手段。高效率如果不意味着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和诣,如果不意味着人们普遍享有物质和精神的富足,如果不意味着全体人民在一个和谐社会中幸福地生活,效率就毫无意义。 离开了“效率优先”,提高经济水平几乎是不可能的,公正又是效率的基础,在公正基础上提高效率,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力所能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条崭新的社会发展之路,踏踏实实地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的光荣使命。 只有在公正的基础上追求效率、促进发展,才会有公平和效率的双重佳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