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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是国际社会共生的一大顽疾。走私和反走私的斗争在我国存续了三千年的历史。现阶段,中国正面临着严峻的走私形势,走私活动屡打不止,严重影响了国家的长治久安。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在海关系统组建了专门的走私犯罪侦查机关,该机关受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当前走私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段日趋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网络化和有组织化,反走私的任务相当艰巨。除了传统的查缉走私的手段以外,如何采取更为有效的侦查手段,成为摆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目前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课题。诱惑侦查手段以其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成本效益比诱惑着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所谓诱惑侦查,是指对于重大复杂的犯罪案件,为了获取犯罪证据和抓获犯罪嫌疑人员,侦查机关严格根据法律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犯罪机会和条件,待其进行犯罪或自我暴露时当场将其人赃俱获的一种秘密的侦查手段。实践也证明,诱惑侦查的手段是国际社会行之有效的反走私利器。但是,通过国际国内关于诱惑侦查的理论和实践分析,不难发现,诱惑侦查手段的负面效应也同样明显:由于使用了诱骗的手段,有违社会诚信,影响国家威信;容易诱发本无犯罪意图的公民实施犯罪行为;容易强化受诱对象的犯罪意图造成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容易造成犯罪行为人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行越远,无法回头,丧失犯罪中止的机会,等等。面对诱惑侦查,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如何扬其利、抑其弊,在打击走私犯罪和保障公民权利之间进行法益平衡,避免陷入无法可依、行之无据的尴尬境地呢?笔者尝试提出自己的关于诱惑侦查法制建设的建议;同时,笔者也提出警示,诱惑侦查的法制化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要注意到其和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的衔接和配套,避免成为国家权力滥用的法律口实。本文以诱惑侦查理论研究为基础,以比较的方法贯穿全文,以达到服务我国打击走私犯罪的立法和执法工作为终极目标。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为诱惑侦查的概述,讨论了诱惑侦查的概念、五个特点和二个种类以及分析了诱惑侦查的利弊和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诱惑侦查走私犯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指出实施诱惑侦查,打击走私犯罪所具有的实践意义。第四部分是域外诱惑侦查走私犯罪的考察,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关于诱惑侦查走私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五部分是我国诱惑侦查走私犯罪的程序规制,笔者提出从实施原则、适用对象、实施程序、法律监督和法律救济等方面进行立法规制,使诱惑侦查尽快纳入法制轨道。第六部分是结语,笔者对诱惑侦查制度的建设进行总结,希望本文对我国的打击走私犯罪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