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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作为一个人口大省、农业大省、中部发展省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以PM2.5和PM10为代表的雾霾污染也频频出现,具有时间长、范围广、危害大等特征。严重的雾霾污染不仅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还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河南省的雾霾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全省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103微克和61微克,优良天气天数占全年的56.6%。然而,河南省雾霾污染严重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考虑到目前雾霾污染给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带来的压力,党中央和国务院为了有效治理雾霾污染,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措施。而由于雾霾污染的负外部性因素,以及雾霾作为并非单纯自然的产物,在治理的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也离不开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为了有效的降低雾霾污染,需要政府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其中包括严格的环境规制和合理的政府研发投入,以有效的激励地区技术创新发展,尤其是环境友好型的技术创新,从而有效的遏制雾霾污染。因此,研究技术创新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效应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现有关于技术创新对雾霾污染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关系式的检验,而对于技术创新对影响雾霾污染的内在机制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本文主要从省区和地市两个层面对技术创新与雾霾污染的影响效应展开研究:一方面,通过对省区层面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然后进行回归,以考察河南省层面技术创新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相关的文献梳理、理论机制、模型分析的基础上,参考河南省技术创新、雾霾污染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以河南省14个地市为研究对象,借助面板门槛估计等实证方法,定量考察了技术创新对河南省雾霾污染的客观影响。为了考察地市异质性因素对技术创新与雾霾污染的影响,本文整理了技术创新对雾霾污染的政府环境规制和研发投入的门槛效应理论机制。在相关理论基础上,以河南省2007-2016年14个地市为研究对象,更加全面系统的考察了技术创新对雾霾污染的门槛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当政府环境规制水平较低时,技术创新对雾霾污染不存在改善作用;而当政府环境规制水平提高到一定水平后,技术创新有利于雾霾污染的治理。同样,当政府研发投入水平较低时,技术创新对雾霾污染的改善作用很弱,甚至不存在或加重雾霾污染;当政府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时,技术创新对雾霾污染存在显著的抑制作用。最后,本文在定性与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对雾霭污染存在环境规制和研发投入的门槛效应,对利用技术创新减轻雾霾污染,促进河南省绿色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并提出研究方面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