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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问题是近年来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关注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之一。相关学科的学者就这一问题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理论探索,而政府相关部门也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探索与创新,并且取得了一些重大进展,但依然有诸多围绕这一问题而产生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需要我们去尝试。土地征收本质上是国家利用强制力将农民或者其他主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的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土地征收权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是一种综合性质的行为。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公共利益性、权属转移性、程序合法性、补偿性、主体专属性等法律特征。我国现如今存在许多土地征收补偿法律法规,但现实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土地征收中赔偿安置不到位、土地征收程序不完善、救济途径不够等。探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会发现,法律制度的不充分乃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这方面,域外发达国家的一些合理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而研究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需要我们廓清“公共利益”这一在理论上与实践中反复使用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同时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土地征收的补偿制度、土地征收的程序设置问题以及土地征收的救济措施。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类比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以法学视角透析土地征收行为,并综合运用法学、社会学理论对与农村土地征收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首先,从公共利益的概念、判定标准、特征及立法模式几个方面对公共利益进行研究,对公共利益以概括加列举的模式进行界定。其次,在补偿制度方面,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标准、范围、方式、对象、费用及费用的分配等角度研究,确定了以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为宗旨,充分给予被征地农民补偿的征收制度。再次,正当的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本文充分借鉴国外有关征收程序方面的制度,提出完善土地征收程序的建议,以期提高土地征收效率,保障社会公正。最后,农村土地征收的救济问题也是该课题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因此,建立完善的土地征收救济程序是十分必要的,本文认真研究了我国民事救济及行政救济的现状及其问题,努力探索出一条能够给予农民进行多种选择的有效的救济途径,提出建立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并重的多元化救济机制,以期合理解决土地征收的纠纷问题。本文主要从以上四个方面,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探求完备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途径,以期形成系统的土地征收法律体系,从而更好的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