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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大部分OECD国家纷纷推行绿色税收政策,并结合已有税种的结构调整,逐步进行了综合性的绿色税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应和一定程度的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目前我国税制的整体绿化水平还相对较低,绿色税费种类较少,调节手段单一,调节范围狭窄,在税费总收入中的比重相对偏小,其作为环境规制手段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本文基于对绿色税制改革理论的基石--“双重红利”理论的回顾,通过建立有关的绿色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环境质量等因素的实证分析,得出中国现行税制的绿化水平还非常低,绿色税收改革的潜力很大,其在中国实施的可行性很高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税制绿化的经验,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下中国税制绿化的现状、条件、效应和路径进行研究,得出在中国进行环境税改革,应循序渐进,区分短期政策和中长期政策的结论。
本文建议,在近期工作中应调整部分税目,改革排污费制度,等相关条件具备后,再引入独立环境税,同时要注意绿色税收手段应与其它经济手段相互配合,灵活运用,重视差别税率和税收减免的调节作用,规范环境税收收入的使用,以达到预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