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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层级实行“省-市-县-乡”四级制。这种多层级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常常导致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过多、行政成本大、行政效率低,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迅速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减少行政层级,改革市管县体制,实施省直管县体制,扩大县域权力。在行政管理理论、行政区划理论方面,国外学者、专家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这些理论对我国的省管县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国外行政管理的实践为我国实施省直管县体制提供了示范作用。我国的省管县体制改革,受到学术界、政府官员的高度重视。许多学者、专家从各自学科的角度,发表学术论文,阐述了市管县存在的弊端、探究了省管县体制。我国政府官员一方面及时出台了关于省管县的基本政策,另一方面在全国22个省级单位实施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这些试点省份,立足自身省情,根据我国政策和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了各具特色的省管县财政政策,扩大了县域权限,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形成了省管县体制改革的独特模式,这些改革实践,为我国进一步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提供了示范作用。我国中部、东部省份,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人们的文化素质高,省管县体制改革基本上都在中部、东部省份进行。我国西部地区多山地形,受自然条件限制,交通发展缓慢,经济发展不快,少数民族多,因此,在中部、东部省份实施省管县改革后的较长时间,西部省份仍然实行的是多层级的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科学技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在西部省份实施省管县体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贵州省位于西部,全省大部分是山地,少数民族分布广泛,贵州省实施省管县体制必须立足贵州省省情,借鉴我国实施省管县体制改革的经验,制定适宜的政策,通过合理划分省、县的行政权限、明确省、县的财政权限、适当扩大县的规模、实行市、县分治等路径,积极推进。贵州的少数民族分布广泛,民族自治机构自治州对于维护各少数民族权利、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挥了了重要作用,在当前条件下,贵州省必须继续完善自治州体制,等条件成熟以后,逐步实行省管县体制。贵州省的地级市对贵州经济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根据贵州实际情况,重新确立地级市的地位,寻求处理市县的正确关系。贵州省的地区行政公署在贵州的经济发展中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贵州经济发展,尤其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区行政公署对县域经济的制约日益明显。因此,实施省直管县后,根据贵州省省情,地区行政公署应仍然作为省的派出机构存在,地区行政公署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必须进行精简,提高行政公署的办事效能。探索贵州省实施省管县体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方面,进一步丰富我国省直管县理论;另一方面,为我国西部其他省份实施省管县实践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