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以来,村民自治在广大农村不断发展完善,并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村民自治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的经济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农民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尤其随着农民工进城人数的增多,村民集体经济不断弱化等经济现象的出现,政治体制层面上相应也随之变化;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基层农民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村民自治体制更需要加以一定的完善。尤为重要的是,目前对村民自治的救济保障体制十分不完善,对村民的自治权从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加以保障与救济,是促进村民自治有效运作、发展的必要条件。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站在法学的角度对村民自治进行分析,主要是对村民自治的基本原理和结构分析,其中基本原理分别从村民自治的性质、村民自治权利的权源、以及村民自治的宪政意义三个方面阐述。村民自治的法律关系结构分析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个方面对村民自治的主体进行界定,指出村民自治的主体;第二个方面对村民自治的静态内容和动态过程进行界定。第三部分对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分别从三大方面阐述村民自治的现状,第一方面从村民自治的发展概况进行阐述,第二个方面对村民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第三个方面从对村民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第四部分主要论述如何完善村民自治的对策,主要从四个方面阐述,第一、强化集体经济巩固村民自治经济基础,第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内部救济机制,第三、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外部救济机制,第四节、加强党的领导与监督,其中第三部分是文章的重点,从立法救济,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三个方面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