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健康教育的实践模式”课题为基础,在回顾艾滋病预防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娱乐服务业女性基本权利被忽视给深入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带来的障碍。研究发现,仅仅提供信息的艾滋病干预活动并不能达到切实降低娱乐服务业女性疾病感染风险的目的,性别不平等和商业性性交易的违法性使她们难以坚持在性活动中保护自己,导致生存权和健康权等基本权利受到损害。首先,性别不平等使女性在市场化的过程中更容易被边缘化,增加了她们进入娱乐服务业并涉足商业性性交易的可能;在性交易内部,不平等的性别权力关系和社会性别规范使娱乐服务业女性处于从属地位,暴露于生理伤害或者感染疾病的风险之中。其次,性交易的违法性带来的惩罚性法律后果剥夺了她们在合法前提下的健康保护权和平等权,使她们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面临着极大威胁,并且由于她们对严重的惩罚后果的担心超过了对其它事务的考虑,被迫对伤害保持沉默和忍耐,反过来又助长了更多的伤害,最终导致宪法赋予的基本生存权和健康权受到损害。为了寻求人身保护,娱乐服务业女性不得不求助于黑社会、皮条客或者腐败的警察,不但滋养了庞大的地下经济,造成社会隐患,而且自身进一步陷入被剥削和控制的境地,成为生活在“灰色地带”的基本权利被忽视的人群。市场化的过程削弱了劳动力市场的性别保护,带来社会利益的分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促成了娱乐服务场所及其女性从业人员的大量涌现,而工作形式的合法性和工作实质的违法性却使娱乐服务业女性的权利状况陷入了矛盾和冲突之中,正是在这些被忽视的矛盾和冲突背后滋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梳理这些冲突的法律内涵和逻辑关系,不仅对于艾滋病预防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我国立法思想的文明进程也具有一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