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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动作不协调已经受到世人关注,在医学上将它视为一种功能失调症。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统计,全球有6%-8%的孩子患有动作不协调等症状。这些症状经过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如果经过一到两年的生长发育不能及时发现,就会扩大与同龄儿童在动作协调方面的差距,这样不但对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造成严重重创,而且今后对做同样的动作失去信心、遇挫不振和脱离群体等负面的影响。针对这样严峻的形势,我们需要制定出3-6岁幼儿动作协调能力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幼儿存在协调差异的部位,在最佳的发育时期进行运动干预缩短与同龄幼儿的差距。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特尔菲法、测量法等方法,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本人通过入园实地观察和查阅相关文献,以及通过24位专家筛选从35项指标中最终确定了10项动作协调能力指标。并运用这10项指标,对河北师范大学幼儿园、石家庄市四十三中幼儿园、石家庄市一路花语幼儿园进行预测试,将符合正态分布的测试数据进行组内性别之间的T检验,得出十项指标P>0.05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即动作协调能力在性别之间不存在差异;将10项指标测试得到的数据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截取每项指标的前27%的数据作为高分组,后27%的数据作为低分组,两个组别进行T检验,得出高分组和低分组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10项动作协调能力指标能够鉴别出组内幼儿动作协调能力的差异;继续对三个年龄组间获得测试数据进行两两比较P<0.05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得出本套动作协调能力评价指标能够反映出随年龄段的增大,以数量进行记录的指标个数逐渐增多,以时间进行记录的指标用时逐渐减少,同样本套评价体系也能够反应各年龄组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正是本套评价指标能够区分三个年龄组间和组内的差异,因此对河北省11个地市中的7个地市内的14所幼儿园共计1147名幼儿进行10项动作协调指标的测试,将收回来的数据进行整理,建立数据库。最终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制定了以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3-6幼儿动作协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2)建立3-6幼儿动作协调能力数据库,制定了三个年龄组幼儿动作协调能力的评分标准。(3)经实际测试验证,本套评价体系与《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中双脚连续跳所给出的评分相关性较高,能够有效鉴别幼儿动作协调能力的高低,具有较高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