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收入分配既是一个社会问题,又是一个经济问题。党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并拥有有效宏观调控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领域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经济运行机制。然而,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在逐步迈向市场化的同时,出现了效率导向下的个人收入分配差异,并进一步形成社会财富分配的差异。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0.4,这说明我国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正在逐渐扩大,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在收入分配方面,市场分配的标准是所谓的“生产能力”和“贡献”,其结果是使市场机制成为一种“功绩统治”,而对于缺乏“生产能力”的社会成员不提供任何帮助,甚至不予以基本生存条件。对于缺乏“生产能力”的社会成员的生活与生命的漠视与无情是市场机制的缺陷,因此面对市场失灵,人们希望通过政府的干预加以补救。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由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构成。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领域,分配的主体是市场,分配活动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必须实现经济效率目标;而在国民收入再分配领域,政府是分配的主体,必须实现社会公平目标。现阶段出现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其根本原因在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不合理,但是在再分配领域中由于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不够健全,某些宏观政策的调节作用错位等方面的原因,又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在政府的收入再分配政策中,包括财政措施和非财政措施两类。非财政措施如法定最低工资等,但一般情况收效甚微。财政措施包括建立转移支付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合理的税收制度等。因此,解决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
尽管税收不是政府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唯一方式,但是税收却是政府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重要手段。因为税收调控手段集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于一身,具有其他调控手段不可替代的优势。税收作为整个社会分配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与再分配的过程中,必然影响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格局和收入分配水平。国家应该利用税收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理顺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分配的差异,从而使市场体系内部的个人收入分配与社会整体利益相协调,并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创造条件。
第一部分,税收与收入分配的理论分析。简要回顾了相关的收入分配理论并对税收与收入分配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我国现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政策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方式,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这是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效率目标相符的。因此,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不能脱离经济效率的约束,必须使收入差距维持在能够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和推动经济高效发展的范围内,不能脱离效率空谈公平。
第二部分,税收与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实证研究。通过实证分析,总结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现状以及收入分配状况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居民的收入分配出现了差距,而且出现逐年扩大的趋势,同时以个人收入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差距的扩大为标志,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并对现行税制调节收入分配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得出我国税制对流量收入、存量收入的调整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而限制了税收对收入调控作用的发挥。
第三部分,优化税制与协调我国个人收入分配体系的对策分析。首先,给出我国税收制度的调整原则,我国税制的调整必须在坚持效率、公平与法治原则的框架范围内进行。其次,在税制优化对策中,主要针对个人税收系、财产税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在个人所得税中主要是改革征管模式、调整费用扣除制度、优化税率结构和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收入情况的监控,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收调控力度;完善个人资本利得税和利息税,同时以个人的工资薪金为征税对象,开征社会保险税,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对财产税的调整主要是拓展征税范围、规范与房产相关的税种,考虑开征物业税,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加强对非劳动收入的税收调控,削弱财富的累积效应。同时健全税收法制,加强税收征管,防止偷、逃税行为的发生,保障税收分配调节机制的实现。最后,为了有效解决个人收入分配问题,应该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建设,以便共同促进居民收入分配的合理化。比如,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的特点在于:第一,对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与我国目前个人收入分配状况作了全面分析和阐述;第二,对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的研究,选择了税收作为突破口,同时强调加强配套措施的建设;第三,本文主要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