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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谦抑性是现代法治社会刑法应有的价值,随着世界各国的刑法改革朝着人道主义浪潮的前进,中国的刑法也在进行着改变。在政府提倡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保障人权、强调刑事和解的当代背景下,对刑法谦抑性的认识和了解有着深刻的必要性。刑法谦抑性中的实现途径如非犯罪化、轻刑化也可以现在的案例和立法中可见,深入研究刑法谦抑性问题无疑具有一定的学理价值和实践价值。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对其一一展开论述。
第一章论述了刑法谦抑性的孕育史和理论概述。其包括中国大陆地区、中国台湾地区和国外的刑法谦抑性发展历史,以及对于刑法谦抑性概念的梳理。
第二章结合了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许霆案进行论述。通过其两次不同判决的背后说明着刑法谦抑性在我国刑事处罚中的体现。
第三章论述了刑法谦抑性在两个同是大陆法系国家中的具体体现。其包括了法国和日本两国的刑法典变革和刑法典中有关罪名的变化。
第四章论述了刑法谦抑性的实现途径。其包括非犯罪化、轻刑化的概念论述,同时就《刑法修正案(八)》中体现该两种实现途径的具体表现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