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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正在社会转型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及时做出有效应对。随着2010年上海“11.15”大火案、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和2015年天津滨海新区“8.12”爆炸等重大突发事件频频爆发,使得人民的生活秩序和政府公信力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尽管省级政府在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应对能力越来越成熟、效率越来越高,相关法律制度也在日臻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省级政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基础薄弱,尚处于初级阶段,而重大突发事件往往事发突然、危害严重、范围广泛、情况复杂等特殊特点,决定了我国省级政府所面对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本文着眼于探讨研究省级政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建立应对治理机制。首先介绍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理论研究。其次,以2015年天津滨海新区“8.12”爆炸事件为例,对政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其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第三,立足省级政府这个层面,从预警、处置过程和重建这三个不同时段,提出提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的对策,建立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