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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中的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它对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以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该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运行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权利,其实施过程中的强制力,就象一把双刃剑,必须受到规范和限制。本文在明确行政强制概念、确定工商部门行政强制手段类型的基础上,对工商部门法律设定整体状况、各手段的法律设置与适用状况进行分析,对相关案例进行探讨,充分了解与掌握工商部门行政强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用博弈方法研究影响行政强制适用的重要因素,为对策的提出提供依据。从加强工商部门行政强制法律的设定,建立健全工商部门行政强制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培养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监督、推行执法责任制等角度对完善工商部门行政强制作了初步的探讨。本文对目前法学界关于行政强制中界定不清的部分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了自己所支持的理论构架,主张“行政强制=即时强制+行政强制执行”,指出“行政强制措施”仅作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容易带来字面及语义的误解与歧义,认为“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行为中利用强制力实施的办法,存在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中。对于行政强制手段,通过分析指出目前学者将大量的其它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强制措施全部归结为行政强制,行政强制的手段表现为“散”、“杂”、“乱”,通过对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行政行为进行概念分析,剔除了属于其中的强制措施,使研究的思路更加清晰。系统地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所涉及的行政强制进行了全方位研究,从工商部门适用的多部法规中将涉及行政强制的法律规范收集、归拢,并从中进行总结、提炼,分析法律设定的状况、工商部门所具有的行政强制手段、实施程序及法律救济,以及工商行政强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了行政强制实施中的利益衡量公式,用博弈论对行政强制关系主体相互作用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确定了影响行政强制主体对策形成的重要因素,为论证行政强制的完善政策提供了有力的逻辑分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