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开始兴建高速公路,目前进入大规模建设高潮。由于等级高、设施先进、技术要求高,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巨大、还贷期长等特点。所以,在我国除了政府投资兴建高速公路外还允许民间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并获得一定年限的道路收费权。同时,我国法律还允许政府还贷的高速公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收费权转让转为经营性高速公路。但是由于高速公路是社会公共产品的属性,使其与一般商品不同,单纯的市场机制调节、完全由政府投资并管理或者政府职能不清都会导致高速公路收费工作出现弊端,不仅妨碍高速公路效益的发挥,还伤害道路使用者利益和社会公平性。尤其是高速公路收费权转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更是引起了社会公众的质疑。本文概括分析了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收费的费率与高速公路运营方的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作了分析,论证了收取道路拥挤费的合理性;初步讨论了我国政府在高速公路收费方面的合理定位和实现的途径;通过三方博弈模型对收费费率与高速公路运输系统内部剩余分配的关系作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