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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域经济作为功能完备的综合性经济体系,日益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和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支撑点。与县域经济繁荣发展相对应,对县级政府改革的现实诉求逐渐提上日程。在县级政府改革中,政府确立自身合理规模,实现国家与社会的恰当分工,对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对民族自治县而言尤为重要,在当代中国,自治县是民族地区农村基本的区域性政权设置,承担着不可替代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功能,起着承上启下、连接城乡、沟通条块的重要枢纽作用。
本文研究目的就在于以学术界的前沿理论对我国民族自治县的官员规模进行实际考察并做理性的再思考,从而为政府机构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具体措施,为合理的民族自治县政府规模的构建提供可资参考的借鉴,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实现自治县政府的高效运转,推动经济与政治的良性互动,最终建立运行有序、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
本文探讨了一个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值得关注的重大问题,即民族自治县政府规模改革的特殊性问题。民族自治县政府在国家政治体系中扮演着双重性的角色,既是统一国家的一级地方政府,具备地方政府的一切属性,又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主管理具有民族性属性的自治机关。地方政府和自治机关的双重性角色决定了民族自治县政府改革的双维目标和特殊对策。以往的政府改革往往将西方高深理论的逻辑前提简单横移,常常忽视了民族自治县的特殊性,使改革流于形式,从而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本文在研究方法方面综合运用政治学、民族学、行政学和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这是由政府规模问题的性质决定的。政府规模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属于政治学、行政学和财政学的交叉研究领域,本文又是以民族自治县作为研究对象,所以将不可避免地应用到民族学的研究方法。本文选取M民族自治县作为典型案例,深入到M民族自治县中去进行访谈、发放问卷、田野调查,还将运用文献搜集、历史分析等方法对当代中国民族自治县政府规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对策进行深入剖析,力图在实地调查、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对民族地方政府政府规模问题作深层次的再思考。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果是:指出一定时期、一定层级的政府规模是适应行政环境的产物,既不决定于西方前沿理论的简单推理,也不决定于既定的行政改革目标;将民族自治县政府规模的影响因素划分为主体性因素、客体性因素和环境性因素,并进行系统分析;指出民族地方政府规模问题既是行政问题和技术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和价值问题;提出了民族自治县政府规模问题的双维分析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