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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定了统一的发展方向,那就是两个一百年,除此之外,我们还确立了今后发展过程中的总体目标,那就是在我国范围内实现全面小康,在这些目标和方向的指引之下,党和国家最为重视的问题就是脱贫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通过加快脱贫攻坚建设、深化改革和大规模扶贫开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脱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加速了世界减贫进程,为全球的减贫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关键时期,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目前经济新常态和当前在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扶贫基本战略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进而提出了全新的精准扶贫战略,该战略的提出是推进扶贫工作继续发展的必然走向,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目标的需要。随着精准扶贫战略的不断开展、落实,贫困地区人民的各项宪法权利尤其是社会权逐步得到了越来越完善的保障,贫困人群的适当生活水准权、健康权、劳动权等权利得以充分实现,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世界减贫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但是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工作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保持精准扶贫的高效性和长效性,精准扶贫必须法治化。因此,本课题围绕“精准扶贫法治化”这一核心主题进行探析,对精准扶贫的规范依据进行了梳理,从法治意识、立法、执法、司法四个方面指出了精准扶贫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精准扶贫法治化的完善建议,用法治化的思维和方式来指导精准扶贫工作,以确保能够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具体而言,本研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精准扶贫的概述。这一部分主要是关于精准扶贫是如何提出的、精准扶贫的具体含义、精准扶贫的实施展开以及我国精准扶贫中宪法权利实现成效,包括适当生活水准权、健康权、劳动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社会保障权的实现成效。第二部分是精准扶贫的规范依据。精准扶贫的规范依据包括精准扶贫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其中法律依据部分分析了精准扶贫的宪法和国际法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部分对中央层面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党政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层面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分别梳理和分析。第三部分是精准扶贫法治化的内涵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对于何为精准扶贫的法治化予以了明确的阐述;另一方面,对于目前精准扶贫法治化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予以了详细的剖析,包括法治意识淡薄、立法不完善、执法不规范、司法救济缺位等方面。第四部分主要是对精准扶贫法治化建设的完善。根据前文对法治化存在问题的剖析,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具体包括:一、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二、科学立法,健全精准扶贫法律体系;三、严格执法,完善精准扶贫执行程序;四、公正司法,强化精准扶贫司法保障。这一部分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也是研究的落脚点。最后是结语,对文章从整体上做一个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