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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解决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因其造价高、经济效益差,需要政府不断投入巨额资金,投融资压力大;同时,车辆段等设施建设需占用大量城市土地,而有限的、不可再生的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又必须寻找一种可持续的集约利用方式。如何将交通需求、巨额投入、占用土地与集约用地等多方矛盾统一起来,获得多赢局面,对轨道交通车辆段实施综合开发是较理想的解决办法。但是现阶段却存在政策障碍,一些在开发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在现有政策条件下,提出一种适宜的、可操作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开发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现实意义。论文通过对新加坡、香港、深圳轨道交通车辆段开发案例成功经验的总结,以及对北京四惠车辆段上盖开发现存问题的分析,以北京市车辆段综合开发问题为主线,结合北京已建成车辆段的开发现状,对北京土地、规划、投融资等方面政策障碍进行了深入探讨,给出了相关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对车辆段综合开发过程中关于开发主体、融资模式等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相应对策。将以上研究成果汇总,提出适宜北京市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开发的实施模式——条件出让模式。该模式针对车辆段综合开发项目的特点,提出了一体策划、统一规划、整体建设的开发思路,确定了开发主体、融资模式、开发界面划分及成本分摊办法、收益获取及建成后管理方式等内容,形成了项目一级开发阶段,须增加上盖平台等部分设施建设及物业方案设计等工作作为土地出让必要条件的结论,以达到轨道交通车辆段建设带动和引导周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论文还引入实例对北京市车辆段综合开发采用条件出让模式进行了可行性与风险分析,并就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给出了实施建议。最后期望论文研究能总结出对于北京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开发有指导意义的工作思路,以期给首都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