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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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技术的提高,网络谣言犯罪愈演愈烈,网络谣言造成的危害也愈发严重,不仅表现在对个人、法人等主体的危害,更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目前,我国对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仍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刑法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这导致我国刑法无法更好地起到遏制网络谣言的作用。因此,亟需对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与探讨,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解决。本文从网络谣言的概念出发,通过研究我国目前规制网络谣言的主要罪名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寻找出网络谣言刑法规制的问题,从而提出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为更清晰地表达文章观点,本文将文章的主体内容分成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重点阐述了本文在选题的现实背景、选题的意义方面的内容,还包括在选题之时查阅并研究的各类文献的研究综述,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以及论述不足的地方。第二部分是网络谣言的基本理论,主要围绕网络谣言的概念、社会危害性以及我刑法对网络谣言的规制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了我国规制网络谣言的主要罪名,涉及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罪名。第三部分在对规制现状认知的基础上重点对当前我国刑法规制网络谣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集中体现在罪名体系存在不足、主体责任缺失、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划分不合理、刑罚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上。第四部分介绍了域外网络谣言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以及可借鉴之处,介绍了美、德、英等国家对网络谣言的规制并进行分析,重点挖掘与发现域外在治理网络谣言方面的可借鉴之处,以及对我国产生的深刻启示。第五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介绍了网络谣言刑法规制的建议。主要包括:准确适用相关罪名、规范主体责任、科学划分共犯的刑事责任、完善刑罚配置、扩大禁止令的适用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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