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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我国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在理论上亟待研究的问题。本文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研究主题,以长春市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典型分析,以长春市政府对服务型政府的独特理解为理论支撑,以长春市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探讨、理论建构为核心内容、以在实践活动基础上总结长春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经验为现实目标,形成本文的基本思路和理论内容。本文的理论探讨从对目前理论界服务型政府研究的现状及其理论反思出发,对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思考的问题加以进一步澄明。在此基础上提出长春市政府对于服务型政府的独特理解。在我们看来,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公正执法为标志、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其独特性体现在运行过程的非功利化、提供服务的系统化和平等基础上的差异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服务型政府建设体现为一个复杂性过程。在这系列复杂过程当中,何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在我们看来,民生工作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根本要求,更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在以上反思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长春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理念。其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把中低收入人群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这一工作重点的提出既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也是发展生产力、防止两极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其二是民生无小事。民生工作精细化、公平化和区别化的要求使得长春市在解决民生问题上既做到从大处着眼,又做到从小处着手。其三,解决民生问题是个过程。长春市政府提出解决民生问题既要立足长远,又要从具体问题和具体实践入手,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的有效结合,使得民生问题的解决体现为不断前行的辩证发展过程。在这样的思想理念的指引下,长春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形成了若干经验。具体体现为:一手抓社会发展,一手抓民生工作,两者良性互动,共同发展;通过民生工作会议、民生行动计划和百件民生实事的开展,使民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全国率先将“民生办”纳入政府规划当中,使得民生工作有统一的规划管理;率先提出基层组织如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将更多精力放在民生工作上,实现基层组织向民生的职能转换。长春市服务型政府的经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普世性,能够为其它地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