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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府改革目标,这是社会经济新常态下党中央对国家治理形式和治理能力的新认识和新目标,是未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能力建设的新要求。作为政府行政改革的顶层设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因此,如何提升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将成为未来政府改革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民族乡作为我国解决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级特殊的基层政权形式,不仅具有一般基层政府的各项职能,更承担着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担。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演变,民族乡地区的治理环境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利益矛盾因素逐渐增多,这对民族乡政府的治理能力构成了新的挑战。民族乡政府的治理能力关系着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状况,影响着民族乡地区和谐民族关系的有效构建。而当前学界对民族乡政府治理能力的研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因而,为维护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开展民族乡政府治理能力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江西省民族乡政府治理能力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研究,综合运用规范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定性分析法,对江西省民族乡政府治理能力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得出相关结论。论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的相关已有研究文献进行归纳分析,描述了本文的研究框架和方法,可能创新之处及存在的不足。 第二部分,对研究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介绍了民族乡的涵义和性质,界定了政府治理能力和民族乡政府治理能力。对善治理论、政府职能理论、民族发展理论等相关研究理论进行了阐述。 第三部分,选取调查样本进行实地调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民族乡治理的相关资料,进而分析江西省民族乡政府治理能力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从治理制度、治理主体、治理机制、治理环境和治理资源等角度分析了影响民族乡政府治理能力的因素。 第五部分,提出了民族乡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路径,主要包括健全政府治理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府治理体系、优化政府治理环境和丰富治理资源等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