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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是政府为履行其政治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投入财政资金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是全社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关乎民生,因此广受社会的关注。自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持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在这段高速建设时期,政府投资项目涵盖范围广泛,投资数量和规模持续稳定增加,达到了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及加入WTO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占GDP比重的居高不下,使得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呈现与众不同的崭新的格局。先前实行的固有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已经无法适应现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前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关键时期,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部分政府投资的项目的管理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重复投资、投资失误;违反国家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投资控制不力,“三超”工程众多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落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机构重叠,监管水平和效率不高。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确保工程按法定程序开展,保证政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我国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审查监督方面进行了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财政专项核查就是其中之一。但目前对财政投资的监管尚存在着一些必须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监管特别是财政监管、财政专项核查的角度,对比并参考国外先进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经验,研究分析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财政专项核查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可行性对策,以期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投资效益,增强财政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