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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由美国华尔街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给金融自由化浪潮敲响了警钟。这次危机充分暴露出金融监管上的不足,突出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保护本国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成为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各国金融改革的重点。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消费者立法保护制度相比,我国的相关立法仍有很大的差距。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立法保护制度势在必行。
除绪论和结论外,文章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本理论。主要是概括了目前学界争论的焦点并提出自己的看法。第二部分按照行业划分对我国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梳理,找出我国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第三部分总结了美、英、日等国家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具体实践。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和国外的经验,文章最后一部分提出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立法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主要包括:制定统一适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完善信息披露和金融隐私权保护规则及建立多元化的金融纠纷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