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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职能是现阶段政府改革的焦点所在,它的优化与提升有助于满足公共需求、增强发展动力、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能。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由单一向多元、由满足生存向追求发展转变,这导致了传统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失效,即政府单一主体供给服务模式的失败。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发展中成长起来的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不仅对公共服务有着更高的要求,而且也希望在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中发挥自身作用。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协同治理成为了政府应时而变、进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研究的理论选择。本文以协同治理为理论工具,试图通过对该理论本土化应用,为创新我国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提供思路。文章首先在梳理和分析我国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发展历程中,总结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所在,然后在深入解读协同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得出,协同治理理论是破解当前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履行缺陷的必然选择,并通过对协同治理理论的实际运用,找到了一条契合中国现实的公共服务职能优化路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本文认为,我国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履行的创新研究可以从政策创新、主体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工具创新五个方面入手。而协同治理理论之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履行的创新价值在于,它能够以民生政策为导向,将政府与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协同置于市场化、社会化、策略化的机制运行之中,并通过网络化的体制创新和信息化的工具创新,克服政府在公共服务职能履行中的不足,进而,达到公共服务供给效果的高效优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履行的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全面的理论研究,也要有配套的措施保障,因此,它需要在与清晰职能定位、变革相关制度、完备法律规范和培育协同主体的互相作用中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