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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最古老的问题之一就是腐败,它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与生活之中。上世纪中旬,腐败研究逐渐成为了一个令人瞩目、朝气蓬勃的学术领域。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社会科学的发展,腐败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腐败研究也逐渐从宏观思考转向对具体问题的研究。本文就是选择了在腐败分类中的商业贿赂腐败这一类型中的煤焦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本文的研究主体。山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它拥有最丰富的煤炭资源在全省的119个县、市、区当中,就有94个包含了煤炭资源地区以及91个产煤县。山西省的探明储量占到了全国的1/3,全省中含煤面积57,000方公里,达到全省土地面积的37%,面积最小的也有1,500多方公里,全省煤炭预测储量则可达8,700亿吨①。经过我省多年来的努力,在各方的支持和开发建设中,已经使山西的煤焦产业成为了我省的支柱,决定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笔者将本课题的区域范围选定为山西省,研究其在拥有特殊优势资源的环境下,同时带来的严重的相关领域的腐败问题。近年来,虽然煤炭市场的好转,但是山西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却呈现出高发、多发的态势,重大特大的透水事故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时有发生,这给我们的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更远期的影响将是对我省经济和环境的发展都会有消极的影响。这些事故的背后有着诸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于管理、不负责任等的相关渎职行为,成为事故频发的一个诱因。有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证照审批或安全监管、出省检查等过程中,索贿受贿、滥收滥罚。这些现状都使山西“涉煤”方面的社会风气进入了恶性循环,不利于我省经济的良性发展。为此,笔者对2003年以来山西省查处的煤矿安全事故中的渎职腐败情况进行了相关分析,通过研究古今中外对腐败问题的相关研究,提出了研究具有山西特色的煤焦领域的腐败问题的研究价值以及意义。通过对相关检察机关的案件和相关数据来分析山西存在的涉煤腐败问题,以及具有山西特色的体制以及管理和相关公职人员的原因分析,从而提出相关的预防机制以及对策,以期对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