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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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区块链技术日益应用在各行各业特别是金融业中,对于区块链技术数字货币的关注度也越高。但是,由于区块链数字货币属于新生事物,适用原有法律模式下的条文规范已经不能进行有效监管,需要适应技术革新而加以法律调整或法律修订或者法律创新,以便更好地使得法律促进经济发展。为此,选取我国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为研究对象,通过采取文献阅读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展开分析,旨在为我国区块链数字货币的法律体系作出理论基础。第一章:导论。主要是针对论文的研究意义、文献综述、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进路作出了分析。第二章:我国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现状。基于防范金融风险、防止资金外流、维护我国法币权威等因素的综合考量,我国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态度由以前的任意发展转变为全面禁止,也就是区块链数字货币实行监管趋严政策,实行的措施主要是禁止ICO措施和关闭区块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通过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趋严政策实行,我国金融风险防范效果显著,国内场外交易成为主流,交易由国内向国外转移。第三章:我国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的实践、问题和原因分析。为了更好地引出问题,利用实证分析法分析了相关案例,由司法判决的不一致凸显了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属性存在争议的问题、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体系弱化问题、区块链数字货币存在消费者权益被侵犯问题和区块链数字货币犯罪风险渐趋增多的问题。对应这些问题作出分析,主要是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属性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体系的经验有限,区块链数字货币消费者权益缺乏保护机制,区块链数字货币防范犯罪行为的制度供给不足。第四章:域外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及其启示。基于更好地解决问题,主要是选取金融发达国家即美国、英国和日本为分析对象,对这三个国家的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的法律属性、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犯罪行为相关做法进行介绍,并对其中借鉴和启示的部分作出总结。第五章:完善我国区块链数字货币法律监管的对策。建议通过确认区块链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和法定货币属性来确认区块链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通过明晰区块链数字货币的法律监管主体、法律监管客体和法律监管内容来强化区块链数字货币的法律监管体系;通过引入沙箱监管机制和构建中国式沙箱监管机制来保护区块链数字货币消费者权益;通过明确区块链数字货币发行主体和准入条件、创建有效的区块链数字货币客户身份识别系统、设立专营制区块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大额交易制度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来防范区块链数字货币方面的犯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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