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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预防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腐败是一个特定的社会历史现象,个体腐败行为的产生,与其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也与个体内在的特定的腐败心理直接相关。而腐败心理并不是凭空产生的,既受客观环境的制约与影响,又受个体心理特质的制约与影响。因此,要有效预防腐败,必须从心理角度出发,对腐败心理的形成过程、特点、原因作出具体分析,从而找到预防腐败心理的途径与方法。
腐败心理是腐败行为产生的必要的主观条件,腐败行为是腐败心理的外在表现,是腐败心理调节支配个体行动的结果。尽管腐败行为的产生除了需要具备腐败心理这一主观要件外,还需要同时具备公共权力、腐败机会等客观要件。但主观要件是内因,客观要件是外因,内因是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所以,加强腐败心理预防对有效预防腐败行为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成为当前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腐败心理具有多样性、渐进性和可转化性,腐败心理的形成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客观上是个体、群体和社会等诸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实质上则表现为个体在认知、情感和意志上存在严重的错位与偏差。
根据腐败心理的特征、形成过程与形成原因,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只要消减、消除腐败心理形成的诱因,或是截断腐败心理发展的轨迹,矫正个体在认知、情感、意志方面的偏差,就能够有效地预防腐败心理。然而,由于腐败心理形成的诱因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具有客观性,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当前预防腐败心理的根本途径是截断腐败心理的发展轨迹,并以其心理对立面----腐败防范心理取而代之。腐败防范心理具体表现为不愿腐败的心理、不能腐败的心理和不敢腐败的心理三种心理状态,它是个体自觉拒绝、排斥和放弃腐败故意的心理状态。并且,这种腐败防范心理一经形成,则能够发挥稳定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作用,完全能够担当有效预防腐败心理的任务。
腐败心理预防机制的构建,即腐败防范心理的构建,需要从个体心理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共同着手。通过改善个体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来加强个体心理预防,通过优化领导干部家庭环境、交往环境和社会心理来加强社会环境预防。在采取这些措施时,要特别注重发挥教育的引导作用、制度的规范作用、监督的约束作用和惩处的震慑作用,从而有效预防腐败心理。另外,要使腐败心理预防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必须在思想、组织、制度、技术等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