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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起到了根本作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地方保护、地区封锁被打破。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标投标制度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招投标办法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出来。《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由于与现行招投标监管体制的不适应,各种规避、破坏公开招标的行为和问题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笔者就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进行剖析与规范化研究,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问题分析原因,针对我国现行招标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招标程序,指出了我国在招标评标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指标体系,在招标监督方面,介绍了我国现有的工程项目招标监督工作,列出了我国现行监督工作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招标监督工作的重点,提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最后,应用基于灰色关联度的评标方法于具体实例,初步体现了本文招标程序、评标方法与招标监督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