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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内蒙古经济快速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力度的不断加大,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必须立足于问题和产生原因,紧密结合内蒙古实际,对症下药,因势利导,采取有力举措,不断推动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再上台阶,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社会救助惠民政策在全区各地落地生根。本文根据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目前的开展情况和做出的成绩,运用文献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系统分析法,结合作者在自治区民政部门工作实践,对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并就加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进一步探讨。根据国务院规定和我区实际,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主要由自治区民政部门承担,民政部门又负责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因此,本文致力于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部门的角度考虑进一步加强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的对策和措施,使社会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等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更加有效。本文认为存在的问题是:资金投入和监管不到位、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问题突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较弱、政策效果“打折扣”现象较为普遍、社会力量参与不足。这些问题较为严重地制约了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的可持续开展,减少了居民理应得到的实惠,弱化了中央和自治区社会救助惠民政策的实际效果,不利于内蒙古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推进。本文认为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政绩观存在偏差、法律法规不健全、工作机制不顺畅、信息化建设滞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本文提出的对策是:树立以民生为导向的政绩观、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加紧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投入和管理、深入开展信息化建设、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大力深化监督检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各方面措施,进一步推动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中央和自治区各项社会救助惠民政策深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