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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不仅会影响到经济的增长,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直以来都受到世界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体系主要是以家庭收入作为判断是否贫困的标准,解决了大部分“收入型”贫困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但因其未充分考虑家庭的支出情况,使得部分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刚性支出较大超出其经济承受能力的家庭陷入生活困难,这部分群体被称为支出型贫困群体,他们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他们可能生活的比收入型贫困的群体更加窘迫。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保障这些因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刚性支出巨大导致贫困的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帮助这些支出型贫困群体走出生活困境。 本研究阐述了支出型贫困救助的相关理论,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综述,通过对镇江市民政局与社区基层救助管理部门的调研,了解镇江市贫困救助现状;对镇江市部分贫困群体进行了入户问卷调查,了解了贫困对象的基本情况,对所收集的统计数据进行卡方检验与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得出支出型贫困形成的影响因素;探索建立符合镇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都相适应的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 调查研究结果显示,镇江市的贫困救助制度自实施以来在解决“收入型”贫困群体的生活困难方面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准入标准未能将部分支出型贫困群体纳入救助的范围,未考虑分类别分等级的救助标准,以及救助金的发放主观性较强。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既有救助观念的滞后又有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问卷调查分析得出,文化水平较低的人比较容易陷入支出型贫困;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比较容易陷入支出型贫困;家庭中有人患重大疾病的家庭比较容易陷入支出型贫困;家庭中有人患慢性病的比较容易陷入支出型贫困。通过wald统计值和优势比的比较,发现家庭中有成员患重大疾病的最容易陷入支出型贫困的困境。 在以上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的认定条件、贫困程度、救助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设计。最后从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方面提出构建镇江市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包含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贫困对象学习相关政策、严格制定支出型贫困救助申请表提交与评估、救助金发放等环节;从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救助对象信息平台、加强制度间的衔接以及制定合理的救助内容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