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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圣经是一部古代以色列人大众生活记忆的宗教经典。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在于它横看成岭侧成峰,就在于它内含的差异性和争议性,就在于聆听它的人可以自由的想象,就在于阅读它的人可以自由的思考。如《诗篇》所言:“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本文将以律法的叙事为视角来研读希伯来圣经。通过分析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形成的历史脉络,意图探寻耶和华信仰与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以耶和华信仰为线索,展现隐含在成文法之字里行间不成文法的传统精神。耶和华信仰与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耶和华信仰支撑着古代以色列律法的意义。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维系着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信仰、民族身份、生活秩序以及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离开了耶和华信仰这个核心,这种律法传统将无以依托,也毫无意义可言。其二,耶和华信仰粘合了纷繁复杂的律法材料。希伯来圣经是编修者的“社会记忆”,它可以用“层累”的方式呈现出一定的历史脉络,使之按照“约书”、“D典”和“P典”的方向发展。这些材料之所以能够层累,全靠耶和华信仰的粘合力才得以凝聚,否则它们将是一盘散沙,毫无头绪可言。其三,耶和华信仰是给摩西五经定性的最终依据。一,有人结合律法书中发现大量法律技术性的“判决”材料,看似司法的运行,将它视为古代以色列人的世俗立法。但这将带来它自身的悖论,因为近东考古的丰硕成果中并没有发现一起实践运用它的司法判决记录。这些法典所呈现的并非逻辑,而是经验。二,由于律法书内容缺乏立法的完善性,并充满了道德劝勉的语言,它更似道德宣教而非法典。但是,如果将它视为古代以色列人的道德教导,那也将带来其自身的疑惑,因为道德在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它所展现的却是一个人与神之间的神圣维度。三,实际上,摩西五经这个“托拉”,其目的不是为了司法运用,而是指示不成文神法的价值、原则、概念以及程序。它的基本结构不是成文法法典,而是一个关于一个古代民族起源的叙事,只不过它将律法传统隐含在故事当中。与古代近东所有民族和国家相比,唯独圣经律法一直存活下来。它活着的秘密就在于它将不成文法精神,即上帝的正义与正直,以律法规则的形式融入到故事的信仰体系当中。故事的叙述充满了隐喻,隐喻则揭示了未来的创新,使之能够与时俱进,并让规则迸发出新魅力。不过,文化的发展趋势最终还是成文化,这导致了“托拉”的成典,甚至成为世俗的法律。但这也为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出现提供了舞台。本文的主体结构分七章来探析耶和华信仰与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之问的关系。第一章为“古代近东宗教与法制文化概况”,探析了古代以色列的近东地缘关系,论证古代以色列的律法传统并非横空出世,而是深受古代近东文明相互影响缓慢形成的。第二章为“耶和华信仰古代以色列民族”,探讨了古代以色列民族与宗教的互动、信仰与民族形成的关系,耶和华信仰的内涵,以及圣经叙事对耶和华信仰的意义。第三章是“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的体系”,对.古代以色列律法加以总体概括,探析了古代以色列律法的范围、各种形式,及其运行情况,以及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意义。第四章是“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的起源”,它统领着第五、六章,展现古代以色列律法按照“约书”、“D典”、“P典”发展的历史脉络。接下来分析作为起源的“约书”,及其文本边界、结构、内容等来探析它与耶和华信仰间的关系。第五章是“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的积累”,梳理了“D典”作为“积累”阶段的历史脉络,然后结合耶和华信仰,探析了它的文本边界、结构、内容,以及性质和意义。第六章是“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的形成”,梳理了“P典”作为“形成”阶段的历史脉络,分析了以祭司群体为核心的流放群体对耶和华信仰的“社会记忆”,并结合耶和华信仰,探析了祭司材料的文本边界、结构和内容等问题。第七章是“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的性质和发展”,分析古代以色列律法传统的性质,指出律法书以成文法形式展现的却是不成文法的精神,并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