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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国精神障碍者犯罪失控现状,全面、系统的犯罪防控机制亟需建立。精神障碍者犯罪防控机制不仅有利于预防或治疗精神障碍,而且可以预防精神障碍者实施犯罪或再次犯罪。精神障碍者犯罪防控机制是一整套以保障精神障碍者乃至犯罪受害者人权以及社会防卫为宗旨,由政府、单位、社会组织、社区以及家庭各方彼此密切联系、协作共同编织的预防与控制精神障碍者实施犯罪行为的社会防卫网络。它由两部分机制组成,即事前预防机制和事后控制机制。精神障碍者犯罪防控机制构建是否合理,贯彻落实是否顺畅,直接关系到社会防卫目标实现与否,也影响着精神障碍者人权是否得到保障和精神障碍能否获得及时有效治疗。构建科学合理的精神障碍者犯罪事前预防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是通过遗传预防、心理预防和社会预防手段预防公民罹患精神障碍;另一方面是通过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增强家庭的监护责任、改进精神医疗救治制度以及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实现对现存精神障碍者有效监管和医疗。从而有效保证预防犯罪、防卫社会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社会防卫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精神障碍者犯罪事后控制机制:通过完善强制医疗制度,使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障碍者在强制医疗机构得到矫治与康复训练从而实现回归社会的目标;通过建立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对虽然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也不符合适用强制医疗条件精神障碍者进行康复治疗和管理,不仅有利于其自身病情发展,而且可以起到防卫社会的作用;通过在监狱设立精神矫治机构,对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者,在服刑过程中对其进行精神矫治,不仅利于管理精神障碍服刑人员,还有利于保障其人权,保护其获得治疗权,促进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