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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时,所承认的国际服务贸易规则中,把教育服务贸易也列入其中,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也在教育服务贸易的承诺范围之内,在办学过程中,怎样保障依法盈利已经迫在眉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也规定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在法律上给民办高校的盈利留下了空间,在面对民办高校的迅速发展和盈利行为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如何扶持,规范和引导民办高校的盈利行为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研究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具有现实意义。本研究根据实际调查资料和访谈资料,结合收集的大量文献,从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入手,首先明确论文的背景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对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存在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进行实证调研证明目前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然后建立和健全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的保障机制。本文由导论、正文、结束语和参考文献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明确本研究的研究状况,提出建立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对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等相关概念做界定。第二部分为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的必要性分析,从理论层面解释民办高校为什么需要获取合法的经济利益以及民办高校的非营利性并不影响其合法经济利益的获得。第三部分介绍了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的构成要素,并通过问卷调查找出各要素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对民办高校投资人的大量访谈中从政府与民办高校自身两个角度出发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第四部分为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首先找出建构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的理论基础,提出建立和健全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所遵循的原则,然后从政府扶持、产权划分、利益驱动、财务监督以及民办高校自律与约束这五个层面健全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本研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由于笔者受时间、经费和研究水平的限制,加之调查涉及大量财务方面的信息,调研与访谈对象是以民办高校的投资人和领导为主,由于一手资料获得不易,所以无法对民办高校合法经济利益保障机制进行全面深刻的了解,因此本文在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定欠缺,还需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