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补强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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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补强规则是证据规则的一种。我国有关自白补强问题在刑事诉讼法中虽然有规定,但是规定得不具体,存在许多缺陷,理论界对其也未予以充分重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不深入。而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自白补强的立法和理论研究已经跨越了几个世纪。基于上述理由,笔者选择这一课题作为论文研究的对象。通过考察西方国家的判例和论说,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自白补强规则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和各位前辈同仁一起,继续对这场有关自白补强规则的问题进行系统全面详细的探讨。本文第一部分从“自白补强规则”的相关概念入手,对“自白”和“补强证据”的含义和特点进行阐述,进而对自白补强规则予以界定。自白补强规则是一项证明力规则。第二部分详细分析自白补强规则的理论依据,论述其功能。唯物主义认识论、人权保障理念、程序正义理念等是其理论基础。另外,其还具有有助于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有利于促进侦查方式的转变,平衡控辩双方的力量以及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等等功能。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我国有关自白补强规则的规定进行分析,并详细论述我国自白补强规则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我国立法中没有“自白”的概念,没有明确补强的范围,没有关于补强证据证据能力的规定,对如何处理共同犯罪中的被告人自白没有做任何规定,也没有规定明确可行的补强证据的证明标准。第四部分从庭上自白与庭外自白、补强的范围、补强证据的证据能力、共犯的自白与补强、补强证据的证明程度等方面对域外的自白补强规则进行详细考察。第五部分主要论述完善我国自白补强规则的构想。我国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庭上自白和庭外自白均须补强,应当明确规定补强的范围和补强证据的证据能力,应严格规定不能仅凭共犯自白作为定罪根据,共犯自白不可以用来作为对被告人本人自白的补强证据,还应当统一补强证据的证明程度。本文将采用文献阅读法、比较分析法及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阅读大量国内外有关该规则的研究成果,通过比较不同国家间的立法制度,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来建立和检验各种命题,从中得到很多具有启发性的内容,进而对自白补强规则进行详细地探讨。此课题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丰富我国证据规则理论,弥补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证据规则方面的不足之处,而且可以解决实践中在自白补强问题处理上的混乱局面。对于我国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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