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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主体意识的觉醒,“交往”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学术研究中的“交往”与一般日常意义中的交往有所不同。本文中“交往”是指:一种在“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理念指导下的,并且以物或语言符号为媒介而发生和进行的,主体间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活动。其中的理念本文称之为“交往理念”,其核心是“追求平等”和“尊重双方的主体性”,即追求交往双方的平等性。 交往的德育价值,首先体现在“交往理念”对德育产生的价值方面。“交往理念”的确立,有助于促进道德教育方式的转变;有助于学生主体意识的觉醒;还有助于学校道德教育更具时代性。 交往归根到底是一种活动,交往活动的建立有丰富的德育价值。从学生与教材“交往”的角度看,交往活动有助于教材编写者更多地关注学生的需求,编写出更适合学生学习的教材;有助于教师减少“灌输”方式的使用;有助于提高学生道德学习的积极性以及践行道德准则的积极性;还有助于促进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进而发展独立人格。从学生与教师“交往”的角度看,交往活动有利于改善师生对立的关系,从而创设有利于道德教育的氛围;有利于道德教育达到理想状态;有利于增进师生之间的情感,进而促使教师成为学生的“重要他人”。从学生与学生“交往”的角度看,交往活动有助于形成具有凝聚力的集体,从而扩大道德教育的影响,减小集体中个体道德水平的差距;有助于发展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从而使学生的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有助于提高学生对的“社会公德”的认识,为社会公德的履行奠定基础。 要实现交往的德育价值,“交往理念”的确立是其前提。这包括教师应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加大对学生以及教育事业的情感投入;学生应该增强自己的主体意识,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不急功近利。交往活动的建立是实现交往德育价值的途径,既包括显性课程中交往活动的建立,又包括隐性课程中交往活动的建立。在显性课程中,应提倡启发式教学,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求师生双方学会倾听,合理控制情绪,强调教师教学的感染力。在隐性课程中,应多开展各类互动活动,塑造学生的“偶像性重要他人”,使交往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建立并运行。为了保障这些价值的实现,应注重教师相关素质的培养,开展教师专业化培训;同时,还应关注环境因素,营造一个和谐、自由、开放的德育环境。